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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文章来源:信用许昌 发布时间:2021-06-09 文字大小: |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提升失信违规成本,规范落实联合奖惩制度,许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了《许昌市交通运输失信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现将我局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全面部署 

(一)组织召开“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对专项工作开展进行部署,明确各项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全员参与,以实际行动切实开展各项活动。

 



(二)我局成立“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责任单位单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具体工作举措

(一)梳理制定专项整治失信主体名单

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顶层设计文件,梳理了许昌市交通运输系统近三年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基本均是超限超载领域的从业主体,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按步骤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阶段(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2日):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解。

在市信用办指导下,成立市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各县区应在县区政府指导下,成立县区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

第二阶段(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全面收集失信当事人。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开展交通运输失信企业和人员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收集本辖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失信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收集市本级的公路、水运、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失信人并对各县区收集上报的失信人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公布。

第三阶段(2021年3月22日-2021年12月17日)集中治理阶段。

目前前两个阶段均已完成,且已按照责任分工出动执法人员对失信主体开展业务指导及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信用许昌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下一步将视失信主体整改情况,依法依规对其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强化宣传,让信用深入人心

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宣传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结合交通运输执法行业特点,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标语等形式,行之有效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信用建设氛围。采取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执法车辆160台次,在超限超载检测站、活动广场等人口密集地段开展了全方位的宣传,悬挂宣传横幅8幅,发放《致货运业主及驾驶人的一封信》等交通执法宣传页1500余份。特别开通了“抖音公众号”,组建了短视频创作团队,通过录播展现了我局执法工作细节,共发布作品11篇,粉丝425人,点播量8.7万次,获赞695次,利用自媒体搭建了与百姓沟通的桥梁,提升了互动交流的频率,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合计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致货车司机一封信》5000份,《致客车司机一封信》2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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