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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开展各类考试作弊专项治理活动

文章来源:信用许昌 发布时间:2021-06-01 文字大小: |

许昌市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舞弊专项治理措施

多年以来,许昌市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管理中,严格按照省招办工作要求,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杜绝考生违纪舞弊问题发生。近几年来,我市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没有出现考生违纪舞弊问题。

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我们进一步加强对考生违纪舞弊行为的专项治理,采取严厉手段整治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和舞弊行为,主要措施有:

1.监考员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场违规及特殊情况记录》上,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

2.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违规物品,应予暂扣。对暂扣的考生物品进行登记并填写收据,以备查询和取证。  

3.在本科目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告知考生违规的事实,发放《违规考生告知书》,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如考生对此有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不存异议。考生拒不签字的,应在《考场违规及特殊情况记录》上载明情况。

4.对已被告知的违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发放《违规处理决定书》,并告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提出复核申请。

5.视频监考员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以及的,立即记入《视频监考记录表》,根据视频录像回放,对违规考生进行违规认定,并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

6.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点张榜公布违纪、作弊考生名单。

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结束后,对考生考试违纪舞弊情节记录的表格,随试卷一同上交省招办,具体处理结果由省招办统一决定后公布,地市级招办只负责记录违纪情况,无权做出处理。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是参加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现郑重承诺:

一、我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及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

二、我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摘要内容(附后),知晓替考、被替考、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等行为属于违法犯罪。本人保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违法。

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对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2020年考生在考前均已签订承诺书,明确知晓上述规定,并承诺诚信报考、履约入学就读;对违背承诺的考生,将按规定在2021年高招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高专批次的志愿填报中限制其志愿个数。作为2021年考生,我承诺:诚信报考,履行志愿约定,录取后按时入学就读。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艺术、体育、农村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作弊(包括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知晓上述规定,保证不违规作弊。

五、我知晓今年高考实行“无声入场”,即入场检查时金属探测器不发出报警提示声响,要求不穿着带有任何金属的服饰或物品进场。本人保证在考试入场时,主动配合检查和身份验证,如因携带违禁物品导致进场受阻、考试时间延误等后果,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考生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考生自觉签订承诺书





图 53 考生自觉签署承诺书

许昌市人社局关于各类人事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开展各类人事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许昌市人社局及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方案各项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对各类人事考试作弊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重视政策宣传。自专项治理以来,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召开考务培训、微信工作群、考点现场摆放宣传专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号召并引导考务工作人员、考生们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有效遏制了考试作弊、违规等不良考风行为的发生。

强化专项治理。治理范围:我中心将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对广大考生的诚信教育。主要包括由市考试中心组织的各类考试,主要包括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各类执业资格考试等。

治理内容:在考试现场被发现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以及由他人代考、代他人参加考试等舞弊行为;伪造、涂改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资格的行为;考试组织过程中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行为;在各类笔试、面试中透露试题、评分标准等行为;阅卷或者面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

确保治理效果。从四个举措入手,强化监督和治理。一是着力构建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自律水平,着力形成道德自觉;三是加强制度约束,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考试行为;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不断进行提醒警示,强化监督约束。

专项集中治理行动持续将近1年半的时间。通过持续攻坚,真正提高了广大考生考试诚信自觉性,使考试作弊诚信缺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市考试系统打造了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环境,形成了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信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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