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的生态环境也是一种优质的营商环境。自《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出台以来,州生态环境局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研究新办法,落实新举措,全面兑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承诺。
其中,已按6个工作日的承诺时限办结了49个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审批,总投资14.8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48亿元;已按10个工作日的承诺时限办结了14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审批,总投资11.5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6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要实实在在。州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制定《凉山州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优化环评审批机制,一张清单,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提供什么。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对属于州级审批事项,符合相关条件“立即就办”,对属于上级审批事项,安排专人对接、全程跟进,协助办理手续。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全程网办事项达85%,办事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确保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跑零次”。
深化服务保障,减少项目落地障碍。将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贯穿项目建设、运行的全周期,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和联络员制度,紧密围绕项目需求,全程提供政策、技术等全方位专业指导。紧盯项目进度开展跟踪服务,掐准节点、提前介入,指导帮助企业及时完成污染治理、排污总量申报、排污许可证申领等具体工作,为建设项目顺利投产扫清障碍。
细化帮扶指导,减少项目建设问题。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同时注重分类处置各类环保问题,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坚决杜绝“一刀切”,积极引导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经营。注重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在项目建设和运行遇到环保问题时,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无事不打扰、有事随时到”,为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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