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许昌欢迎您! 

  • 全国一体化信用查询
  •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
  • 站内查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许昌动态
关闭详情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2022年度年报开始了,请尽快年报,积累信用!

文章来源:信用许昌 发布时间:2023-01-05 文字大小: |

一、年报时间

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许昌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2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途径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2年度报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公众号:HNSGSJ)

用户扫描上面的公众号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搜索”HNSGSJ”,搜索到后,关注即可进行相应的查询或填报。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的小程序中找到“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步骤与企业相同。

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六、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可对未年报市场主体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七、常见问题

问题一:股东出资信息如何填写?

    根据公司章程,如实填写认缴出资额和认缴出资时间。若未实缴到账,实缴出资金额填写0,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不填写;若已实缴,根据实际实缴到账情况填写(分多次出资,实缴时间填写最后一次出资时间)。

问题二:股东股权转让信息如何填写?

     若公司发生股东股权转让,填写时,点击“添加”,输入股东姓名或名称、股权变更日期、变更前后股权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

   (1)该股权变更需发生在年报年度内;

   (2)如果股东的股权变为0,也需要填写;

   (3)每一次股权转让信息均要逐一填写,并写明股权比例的变化。

八、其他事项

(一)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所有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企业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许昌市大数据管理局

热线电话:2966178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0000024

备案号:豫ICP备16037127号-4 豫公网安备 41100202001077号

  • APP下载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