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新时代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着力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3月27日下午,建安区委编办干部职工在会议室共同学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编办副主任海中伟同志要求全体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条例》内容,积极主动履责,敢于担当作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把《条例》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在学中用和用中学上下功夫,对照工作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形成“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的良好氛围。
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对社会信用信息、信用激励与约束、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内容有了深刻认识。为加强信用建设,强化法治意识,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诚信氛围奠定了基础。
主办单位: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热线电话:2966536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0000024
备案号:豫ICP备16037127号-4
豫公网安备 41100202001077号
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