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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高质量社会信用环境

文章来源:信用许昌 发布时间:2023-06-16 文字大小: |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袁达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 袁达: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下一步重点举措汇报。今天,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一,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出台并深入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二,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促进要素资源畅通流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连续五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成立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和项目的困难问题。


第三,坚决破除隐性壁垒,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修订《反垄断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高质量社会信用环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政策措施,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突出做好三个“着力”。


一是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保障公平竞争。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启动招标投标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督促银行业落实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推动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量扩面。


二是着力强化法治化支撑,切实稳定企业预期。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一体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罚款事项专项清理。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


三是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继续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工作,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带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法治环境既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区域营商环境优劣的一个关键。请问,我国当前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 袁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了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打通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重点做好3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营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完成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一致的法规政策文件修订废止工作,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1+N+X”法规政策体系。这里的“1”指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N”指各部门制定的相关领域单行法规政策,“X”指各地区出台的配套法规政策。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同时,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制定涉企政策时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化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普遍停产停业,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三是加强经营主体权益保护。推动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明确和统一裁判标准。全面推广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制度。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涉企法规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推动惠企政策快速兑现、应享尽享。





海报新闻记者:


支持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势头很好,这与良好的外贸创新发展环境密不可分。请问,海关在服务外贸创新发展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 吴海平:


企业创新成功与否,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之所以能蓬勃发展,关键是有一个很好的服务创新、支持创新的环境。近年来,海关坚持“创新、包容、审慎、协同”的理念,针对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和特点,出台了不少不同于传统贸易的通关管理制度,“量体裁衣”打造了适合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有力促进了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发展。


6月12日,海关总署在海关职责范围内,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6条,在这个16条中,服务外贸创新发展措施不少,主要体现为“三个更好”。


第一,更好支持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聚焦企业的需求,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提升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出口监管标准化水平。针对企业退货的痛点,优化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退货措施,完善升级退货中心仓功能,试点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模式,研究扩大跨境电商一般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解决企业退货难题。另外,大力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发展,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比如,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


第二,更好服务加工贸易等创新发展。我们创新海关监管机制,优化作业手续,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便利化,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同时,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的综合改革,研究出台新一轮支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拓展功能、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另外,还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对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商品实行相关便利化通关措施,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


第三,更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首先,重点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活力,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培育。同时,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对于保护企业创新的重要作用,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开展“龙腾行动2023”“蓝网行动2023”,保护守法企业创新发展。


以上是我们刚出台的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中服务外贸创新发展的措施情况。





中国日报记者:



我们关注到,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部门已连续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请问,十年来进展和成效如何?带给纳税人缴费人哪些便利?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 沈新国: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精心打造的税费服务品牌,十年来,共推出了620项惠企便民举措,持续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也推动税费服务实现四个转变,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反映,办税缴费更省心、贴心、暖心了。


一是从线下服务为主向线上线下服务并重转变。“非接触式”事项范围拓展至233项,覆盖全部主要办税缴费事项。企业社保缴费全面实现“网上办”,个人社保缴费基本实现“掌上办”。在全国各地电子税务局同步上线“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实现足不出户跨省缴税,今年办理跨境缴税5566笔、70.5亿元。今年再对13项涉税费资料实行容缺办理,再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减少资料报送。


二是从受理咨询式服务为主向按需主动供给式服务为主转变。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动推送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等提示,逐步实现纳税人在线退税;主动推送征期信息、系统操作、热点难点等办税提示,进一步便利办税缴费。


三是推动从共性服务为主向共性个性服务并重转变。在做好共性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对纳税人办税习惯和服务需求的智能分析,提供“猜你想问”“热点问题”等个性化问题解答。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精准匹配上下游供需企业,今年以来帮助2982户企业有效实现购销金额约75亿元。


四是推动从注重程序性服务向更加注重权益性服务转变。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度,健全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解决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完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今年已有148万户企业实现纳税信用级别修复提升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守正创新,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接续推出更多新举措。积极运用智能技术,推动便利化办税缴费服务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将权益性服务贯穿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更好推进办实事解民忧,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南方都市报记者:


近年来,我国整体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不同地区营商环境改革落差问题,请问国家发改委对此有何举措?如何进一步鼓励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结合地方特点更好便利企业、服务老百姓?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 袁达: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力度,推动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各地方争当改革“先行者”,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接续推出一大批利企便民举措,为经营主体发展创造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也看到,由于基础条件、发展状况不平衡等影响,各地落实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的成效有差异,部分地方仍然存在“办事繁、问询难、多头跑、来回跑”等现象。


去年以来,我们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一是加快补齐短板。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条例》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加快健全配套政策,出台改革任务清单,着力破解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二是发挥示范作用。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更好发挥长三角三省一市比较优势,进一步带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建设。三是加强地区协同。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经验的梳理总结和复制推广,鼓励各地区互学互鉴推出原创性改革举措,营造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


一是促进薄弱区域加快改革步伐。指导和督促营商环境改革相对滞后地区落实落细《条例》,聚焦经营主体集中反映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加快改革步伐,探索差异化营商环境优化路径,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打通改革落地见效“最后一米”。


二是支持重点区域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继续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点带面、提质扩面,引领带动各地对标先进加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争创细分领域标杆。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建设更多营商环境特色品牌,形成百舸争流的创新局面。





澎湃新闻记者:


我们观察到,一段时间以来,涉企违规乱收费问题在部分地区有所抬头,对营商环境造成了影响。请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查处整治乱收费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还有什么考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 任端平:

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与社会也高度关注。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依法履职,注重部门协同,多措并举深入治理违规收费问题,切实推动降费减负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整治。自组建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个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坚持重拳出击、猛药去疴,共检查收费单位11.7万家,查处违规收费案件2622件,为企业直接减负超过63亿元。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持续加大曝光力度。


二是部署今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交叉检查工作。今年4月,总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交叉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金融领域、公用企业等领域收费问题,突出政策红利落实,严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商业银行强制收费、电力工程安装收费等领域违法行为,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和用能成本。目前,总局正组织部分地方开展跨省交叉检查工作。


三是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聚焦乱收费的处理情况和效果评估,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回顾,防止查而不纠、落实不力、敷衍塞责、久拖不决。同时对违规收费主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杜绝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公正执法力度、提升治理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强化部门协同、巩固治理成效,对接企业诉求,切实降低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CNBC记者:


今年新开的外资项目有哪些行业?对经济复苏有什么样的影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 袁达: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一起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今年1月1日,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正式施行,新增了239条鼓励条目,新增条目达到历年来新高,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大。重点是引导各类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和中国中西部、东北地区。今年以来,各地纷纷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抓紧签约落地外资项目,前4个月,我国新设立外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31.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994.6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4.1%;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2.8%。这些项目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出更大力度引资政策。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我们将研究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务实合作。


二是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我们将在评估近几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效果基础上,深入了解地方、外资企业等方面扩大外资市场准入的诉求,研究缩减海南自由贸易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措施。


三是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我们将继续举办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和地方招商引资提供平台,健全外资企业直接联系点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为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红星新闻记者: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未来还有哪些安排?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 任端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监管执法,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更有竞争力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积极构建便利规范的市场准入环境。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大幅精简企业登记文书材料,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强化智慧监管,建立全量电子营业执照库,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截至5月底,已有 4600多万企业累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2.5亿多次,大幅节省人力、文书和时间成本。


(二)积极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权利、机会、规则平等,持续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信心稳步提升,截至5月底,我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18亿户,民营企业超过50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以上。


(三)着力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基础设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技术支撑。总局发布了185项国家计量基准和6.3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协同的新型标准体系,发布国家标准4.3万余项。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认证认可体系,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覆盖20大类150多种产品。


(四)持续推进严格科学监管执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截至5月底,共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金额6.94亿元,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316件,罚没金额1.54亿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以来,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存量45.2万件,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强化知识产权执法,2022年共查处商标专利案件4.35万件。组织开展打击“神医”“神药”违法广告专项行动,2022年共查处案件4.03万余件,罚没金额6.18亿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强化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统筹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坚持经营主体需求导向,增强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市场环境。





澳门月刊记者:


12日,海关总署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措施,能否介绍一下这16条的内容,特别是在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外贸企业服务上有哪些新举措?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  吴海平: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6月12日,海关总署在海关职责范围内,推出了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推出这16条目的就是为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海关贡献。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这16条的内容,这里面也包括了你们比较关心的服务外贸企业的相关措施,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在畅通进出口物流方面,我们着眼于一个“快”字,推出了下面这些措施。包括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联动接卸”等便利化措施的试点范围,保障属地查检鲜活易腐商品绿色通道的畅通运行,优化高新技术设备监管查验流程,加快重要农产品检疫准入,加快进口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检验放行等。推出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为了持续提升跨境物流的效率。


二、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我们继续组织开展年度促进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同时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开展“智慧口岸”建设试点。另外,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服务自由贸易协定更好发挥效能,进一步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三、在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外贸企业服务的相关内容。您刚才提到要重点关心关注外贸企业的发展,应该说,海关天天和进出口企业打交道,也时刻感受着外贸企业的冷暖。在出台16条之前,我们做了很多调研,针对企业最为关注的降成本、增便利诉求,我们在16条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许多措施。比如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推动AEO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我们还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的通道。同时,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应对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等。


四、在服务外贸创新发展方面,我们首先是继续大力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同时,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综合改革,不断完善政策和拓展功能,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开放高地作用。我们还出台了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持续发展等相关措施,激发贸易新动能,这方面的内容刚才也已经作了简要的介绍。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关对16条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举措,加强落实情况反馈,增强政策措施的协同性。同时,巩固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深入企业送政策、听意见、解难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以上就是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的基本情况,以及海关进一步加强服务外贸企业的措施情况。





中新社记者:


我们知道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于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动力、吸引聚集全球先进资源要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想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的规则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  任端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立法先行,强化立法引领,注重制度竞争优势,积极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规则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制度政策。组建以来共推动20余部市场监管重要法律行政法规、70余部部门规章制修订出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积极构建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制度规则。便捷高效是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推动出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同步制定实施配套规章,将分散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进行整合、优化和统一,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改为自主申报制度,减少对企业名称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压缩精简环节和材料,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二)持续完善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推动《反垄断法》及《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等4部规章修订出台,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纵向垄断协议认定规则,强化法律责任追究。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三)建立健全严守安全底线的制度规则。安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抓好“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推动修订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出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规章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快完善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的制度规则。市场秩序是优质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总局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出台网络交易监管、互联网广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领域规章,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执法裁量权指导意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印发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涉及行政处罚事项861项。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进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规则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制度规则修订完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高标准对接国际通行规则,不断增强制度规则的确定性、稳定性、透明性和可预测性,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一财经记者:


税务部门直接服务着千万家企业,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职能。请问,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  沈新国

税务部门一直致力于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建设,今年以来,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围绕优惠政策享受、便捷办税缴费、税收执法监管等综合施策,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提效税费政策落实,打造惠企减负担的税收营商环境。我们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今年1-4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689亿元。用好指引问答增强政策适用确定性,分群体、分领域制作税费政策专题指引,今年已发布优惠政策即问即答共计41个问题;用好税收大数据增强政策推送精准度,建立全国统一的9大类4层级4219个税费知识标签体系,精准匹配纳税人需求,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今年已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2.09亿户次;用好红利账单增强政策优惠获得感,今年已向1892万户大中型、“专精特新”等企业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


二是提速税费智能办理,打造便捷高效能的税收营商环境。拓展非接触事项范围,试点增值税留抵退税“智能预填”、出口退税“免填报”等功能。目前已实现96%的税费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全国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业务量占比达95%以上。试点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功能,今年共缴纳税费1.2万笔、259亿元。创新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智能应答、三方视频等,辅导纳税人解决线上办税缴费问题,今年以来提供互动服务148万次。


三是提升税收执法效能,打造公平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更有温度,对6项税务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执法标准更有尺度,在长三角、京津冀、川渝、东北等地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区域间执法协同统一。违法打击更有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今年1-5月,全国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纳税人4.1万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651亿元。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措施,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创造新业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提升投资便利化是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请问,近年来,在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有些什么样的进展?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  袁达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持续深化“一网通办”。近3年,备案类项目数量占企业投资项目比重超过98%。


二是投资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指导,制定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并针对地方、企业、咨询机构和金融企业开展了系列专题培训,以高质量可行性研究工作促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


三是投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适应投资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在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投资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集中修订和废止了一批规章、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投资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四是投资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新模式,例如,有的地方协同推进“承诺制”“区域评估”等改革,大幅压减审批时间;还有的地方依托投资在线平台统筹建设管理系统,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地方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近期,我们将重点推进3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投资领域相关改革的衔接。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报建等领域改革的衔接,确保改革协同发力。继续加大投资审批数据资源共享力度,着力推进跨层级、跨部门的审批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二是提升投资主体融资便利化水平。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有关银行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促进投资项目审批数据与银行信贷等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为银行发现投资项目价值、高效审贷提供权威信息支撑,引导银行为重点项目提供更加精准的融资支持,助力投资主体融资便利化。


三是持续推广地方创新经验。总结地方在开展“项目分层确权”“联合验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适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研究拓展投资领域“承诺制”改革的范围,指导地方着力向报建审批领域延伸,重点推动解决报建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项目落地慢等问题。


(来源:源点credit、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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