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保障旅游合法权益,提高行业诚信意识,营造法制营商环境,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旅游实际,积极制定《许昌市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不断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管理,提升信用管理水平。
依据《许昌市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并跨行业、跨部门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持续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力度,综合研判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信用在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市文旅领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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