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鼓励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约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让政府服务更加贴近企业实际需求,更加注重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2022年,许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22〕19号),将预付款比例提高至不低于合同金额40%,对于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提高至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在实际工作中许昌鼓励采购人提高预付款比例,我市预付款比例最高达到了合同金额80%,并承诺在供应商开具发票当日,将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打造诚信政府形象。
2022年12月,许昌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1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明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款80%预付款”。中标供应商均为小微企业,中标项目总金额288.2万元,支付80%预付款230.56万元。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当日开具发票后,当日将预付款全额拨付到位。2022年9月,许昌鑫联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中标的“许昌市教育局市直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类项目A包”,在开具发票当日,收到全部采购资金43.8万元,“没想到许昌市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能这么快,极大缓解了我们企业的资金压力,提升了我们企业对政府的信任。”许昌鑫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冯总接受采访时说。
及时兑现政府承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支付比例,开具发票当日拨付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大幅减轻中标企业资金占用成本,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切实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政府信誉度,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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