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许昌市公务员考录笔试期间广告市场秩序,有效净化公务员招录考试环境,切实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相关广告发布行为,现就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发布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二、不得制作、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等内容的广告;
三、不得制作、发布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四、不得制作、发布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广告;
五、不得制作、发布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
六、不得制作、发布含有虚构师资实力、捏造资质荣誉、夸大培训效果等各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广告。
请全市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及等相关教培市场主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广告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市场秩序。对违反上述要求发布违法违规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的,许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同时呼吁、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的监督,依法举报违法违规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举报电话:12315(12345)。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热线电话:2966536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0000024
备案号:豫ICP备16037127号-4
豫公网安备 41100202001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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