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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挂证”乱象治标更要治本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23 文字大小: |

有一种“吃空饷”,叫“挂证”。

“证书挂给我,你等着收钱就行。”近日,媒体报道北京的张先生经常收到中介发来的上述短信。据悉,自从去年张先生将自己的一级建造师证分享到社交平台后,隔三岔五就有中介私信询问其是否愿意将证书挂靠出去。

所谓的“挂证”,即个人将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挂到非供职单位,持证人不参与挂靠单位的日常工作,却能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有人将这种行为形象地概括为“干活的没有证,有证的不干活”。其中,工程建设、药品监管等领域是“挂证”的重灾区,严重影响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健康发展,扰乱了相关行业的市场发展秩序,亦给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挂证热”为哪般?企业通过证书挂靠既能满足资质审查、资质维护等现实需求,又能节省大量人工成本。证书持有人通过“挂证”可以获得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一些中介服务机构也在一定程度助推“挂证热”。在考证大军中,不乏跨行业者、自由职业者等非专业人士,“为考证而考证”的应试特征更趋明显。

“挂证”暗流涌动,治理亦在加速。从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到住建部等七部门采用社保比对、人事档案核查等手段有效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挂证”行为,再到近期人社部与住建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近年来,有关部门逐步加大清理打击“挂证”行为的力度,这一乱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行业发展步入正轨。同时也要看到,“挂证”问题并未被根治,且方式更加隐蔽。比如,工程建筑领域的一些从业者转行或换工作时,选择将证书和人事关系留在该公司。打击“挂证”,任重道远。

根治“挂证”乱象,不妨以改革的思路推进。客观地讲,一些部门确实存在过高设置企业开办、年检时人员资格权重条件的情况,这就使得部分不具备人员条件的企业“搬外援”“寻救兵”,利益链条由此产生。加之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孤岛”,使得发现、查处“挂证”行为较为困难。一方面,有关部门当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资格资质门槛、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人才有效供给。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要主动作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数据体系建设,积极打通社保、职称、档案等方面的信息“梗阻”,实现数据真正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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