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住建局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赵杰及商品房预售相关工作人员到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开展普法宣传和诚信宣传活动。
在售楼部现场,赵杰同志针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开发企业申请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的证件、资料及申请程序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了讲解,告知企业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形式的购房款,不得向购房人提供非监管账户作为房款收款账户,并应主动在销售现场公开有关销售信息,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通过宣讲,进一步增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促进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为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法治保障。
同时,通过发放宣传页、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了诚信宣传,向市民群众讲解《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主要内容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宣传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政策,营造了珍爱信用记录、提高信用认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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