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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以年报公示推动行风建设提质增效

文章来源:信用许昌 发布时间:2025-07-01 文字大小: |

年报公示制度是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保障。2025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年报目标任务,创新工作举措,优化服务措施,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市2024年度企业年报率达92.67%。

年报工作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三项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年报工作高质量开展。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台、市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发布年报通告、宣传年报法律法规知识;以快板形式制作年报宣传视频,兼顾宣传效果和趣味性,更好吸引广大经营主体的注意力,提高他们自主年报的兴趣和参与度,年报视频通过许昌融媒、许昌零距离视频号、抖音号等方式进行播放,累计播放量达3万余次。二是创新服务措施。推出经营主体年报公示“两点一站”(即登记窗口服务点、年报义务服务点和流动服务驿站)服务举措,打造政策宣传、流程演示、手续规范、义务指导等一站式服务链条,精准疏通堵点、连接断点、攻克难点,全力打通年报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依托全市11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置“年报流动服务驿站”,为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以及经营主体分散地区提供年报流动服务;依托广大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员,开通147 个义务服务点,培训近300名年报志愿者,累计8万户经营主体是在“两点一站”帮助下完成的年报公示。三是实施“多报合一”,高效办成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在实现市场监管、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的年报事项“多报合一”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多报合一”改革,将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年报“多报合一”,合并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数据项,将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三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实现年报填报数据“只进一扇门”,减轻了经营主体多头报送、重复报送的负担。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将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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