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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诚信底线 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文章来源:信用许昌 发布时间:2025-07-22 文字大小: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民生大计,更是企业立足之本。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面向全区各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平台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一、诚信是食品生产的生命线。在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应取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要求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禁止超出许可食品类别违规生产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等肉制品;禁止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生产加工食品。

  二、诚信是食品经营的通行证。在食品经营环节,食品经营者禁止销售“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禁止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假冒侵权的“山寨”食品;禁止经营劣质食品、过期食品;餐饮经营者禁止以低价肉类及肉制品冒充高价肉类及肉制品加工食品;禁止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纯肉”;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经营过程中,禁止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以及宣称减肥、降脂、壮阳、提高免疫力等功能。

  三、诚信是平台责任的试金石。在线上平台环节,传统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按要求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对涉嫌肉制品、食品虚假宣传的经营直播间及其经营活动开展合规管理;对违规宣称食品具有各类功效等问题,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并采取固化证据信息、删除相关链接、关闭直播账号、关停入网店铺等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平台从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经营环节和线上平台环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诚信经营不是口号,而是看得见的行动。此次专项整治中,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失信者“亮剑”,但更希望看到的是行业主动坚守诚信、自我规范。自查整改的过程,正是企业重塑信誉、赢得口碑的契机。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以诚信为笔,共同书写食品安全的放心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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