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3年度我市食品安全跟踪评价项目顺利实施,按照《2023年许昌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9月6日,市卫健委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分级分类监管跟踪评价工作。
综合监督与法规股股长周坤锋对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调查问卷填写进行培训指导。各参会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主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 31651-2021)2项标准进行跟踪评价。
会议要求,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管人员要深入食品企业通过调查问卷达到准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 31651-2021) 标准的执行情况,收集各方意见和信息,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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