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将信用监管贯穿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近日,鄢陵县信用办联合县教体局以学校食堂自营改革为契机,创新推出“信用+验收”监管模式,通过强化供应商信用约束、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防控”升级,为师生饮食安全筑起“诚信防火墙”。
县信用办立足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痛点,指导教体系统将信用管理嵌入食材验收关键环节。在海棠路小学等试点单位推行“三方验货+信用承诺”制度:由教师轮岗代表、食堂管理人员、食材配送商组成验收小组,供应商需签订《食品安全信用承诺书》,明确食材质量、价格、溯源等方面的诚信义务,承诺“不提供虚假产品、不篡改配送单据、不隐瞒质量问题”,违约将纳入信用档案并承担相应惩戒。
验收过程中,三方小组严格对照采购清单与信用承诺内容,对食材的品类、品级、检疫证明等进行“双核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虚报价格、掺杂掺假”等失信行为。例如,海棠路小学建立“食材品级对比图谱”和“价格公示台账”,将每日验收结果与供应商信用承诺挂钩,实现“验收—记录—信用评价”全程可追溯。
9月30日,海棠路小学验收现场连续查处两起供应商失信案例,信用监管机制首次实战显效:配送商在供应“优级红富士苹果”时,实际交付低品级嘎啦果,却仍按红富士单价(11元/千克)结算。验收小组当场固定证据并上报,校方依据信用承诺条款,当即要求全部退回,并将该行为记入供应商临时信用档案,暂停其下一季度投标资格。验收土豆时发现部分食材附着沙土、石子,不符合“无杂质、无变质”承诺标准。校方立即启动信用预警,要求供应商增加“预清洗”环节,并由验收小组跟踪复核,整改期间缩减其供货比例,直至信用风险消除。两起案例的快速处置,彰显了“失信必惩”的监管决心。每年评选“校园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和“诚信供应商”,对信用优良的食堂和企业,在政策扶持、媒体宣传、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营造“重诚信、守承诺”的行业氛围。
此次“信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探索,是鄢陵县信用办深化“信用+民生”治理的又一创新实践。通过将信用约束嵌入食材采购、验收、供应全流程,既压实了供应商的诚信主体责任,又为学校食堂筑起“源头可溯、风险可控、失信可惩”的信用防线。下一步,县信用办将扩大试点范围,推动“信用+验收”机制覆盖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并探索将学生家长满意度、社会监督评价纳入信用指标,持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校园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诚信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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