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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普法+诚信”宣传直达田间厂区

文章来源:信用许昌 发布时间:2026-06-11 文字大小: |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普及,切实将环境资源司法服务下沉至乡村治理一线,6月5日,禹州市人民法院组织行政庭干警走进苌庄镇缸瓷窑村,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普法与诚信宣传活动,以精准司法力量护航乡村绿色发展。

活动现场,干警们在缸瓷窑村文化广场设立环保法律咨询台,向过往村民广泛发放《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普法手册及环保倡议书,并同步发放诚信经营、诚信守法相关宣传资料。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最新内容,详细介绍涉及农业农村的污染防治新规,告知群众生态环保领域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同时结合环保法律责任,宣传诚信守法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自觉履行环保义务、信守法律承诺。干警面对面接待群众咨询,针对群众关心的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排污、农药废弃物污染等常见生态环境问题,逐一细致答疑解惑。

正值“三夏”生产关键期,法院干警深入村内田间地头,看望秸秆禁烧值守人员,宣讲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并结合失信违法典型案例,提醒群众遵守环保法规既是法律责任,也是诚信体现。此外,干警结合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滥伐林木等典型环资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现场讲解各类生态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强调违法失信行为对个人信用及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直观的法治警示,切实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与诚信观念。

为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与诚信经营,干警走访村内各类生产加工企业,聚焦小微企业废气排放、废水处置、固废存放等重点生产环节,开展精准法治服务。法院干警向企业经营者详细讲解超标排污、违规处置污染物等行为对应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等法律后果,并同步宣传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强调环保违法将影响企业信用等级、信贷融资和市场准入,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生产、诚信经营”理念。同时,紧扣《生态环境法典》“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深入解读能源节约、绿色低碳转型相关内容,引导企业依法绿色生产经营,以诚信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活动,禹州市法院立足乡村生态治理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场景,创新普法形式,以全域走访的方式,将生态环保、诚信守法内容直达田间地头、厂区车间,让法治与诚信宣传走进基层、贴近群众。下一步,禹州市法院将持续深化“环资审判+基层普法+生态治理+信用引导”联动机制,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推动普法与诚信建设深度融合,努力为禹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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