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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修复 2024-06-24 10:03 2024-06-24 10:14 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8号),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日起,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3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1年(详情可参考信用信息修复指南: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xfzn/)。你单位可在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义务并满足最短公示期限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申请在线修复,修复业务受理情况、审核进度和结果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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